各相关单位:
为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汇集纺织科技创新力量,提升纺织科技协同创新能力,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和体制约束,推动技术成果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,促进资源互补与跨界合作,充分发挥大联合、大协作的集成优势,中国纺织工程学会将开展第三批科研基地的征集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科研基地的名称
科研基地名称的形式为“某细分领域特色科研名称”+“科研基地”,由中国纺织工程学会授牌。
二、申报范围
依托于全国纺织及其相关领域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等的有特色、且在某细分学科领域有科研引领作用的科研机构(团体)均可申报,亦包括各国家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、工程中心、技术中心(其名称不能与原实验室、工程中心、技术中心重复)等。
机构(团体)成员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学风和科学道德,在思想政治、党风廉政、道德品行方面不存在违纪违规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。
依托单位必须是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的会员单位(含团体会员单位、理事单位、常务理事单位、副理事长单位),主要成员必须是学会会员。
三、组织形式
本着“共建、共享、合作、共赢”的原则,学会作为纽带,联合各科研基地,通过成员的优势互补和协同创新形成一种长效、稳定、利益共享、风险共担的利益联合体。以“学术引领、产业驱动”为宗旨,促进资源互补与跨界合作,创造我国纺织行业的国际竞争新优势。
四、遴选流程及资料报送
(一)凡符合相关规定,自愿加入的科研机构(团体)需填写“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科研基地申报书”(见附件),通过电子邮件将电子版申报书发至学会学术处邮箱。收到申报书后,将对申报科研机构(团体)资格进行初步审核。
(二)通过资格审核的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申报书以及相关材料,学会集中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(团体)进行评估。
(三)通过评估的科研机构(团体)介绍在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网站(www.ctes.com.cn)公示,并在学会举办的中国纺织学术年会上颁发证书和牌匾。
(四)被授牌科研基地的资格有效期为3年。在此期间,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,中国纺织工程学会有权撤销其科研基地资格。
(五)申报机构(团体)务必在2019年6月20日之前提交电子版申报书,并将纸质版材料邮寄至科技处校科协,过期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阎迪
电 话:029-62779208
E-mail:281134952@qq.com
附件: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科研基地申报书
校科协
2019年5月30日